以及初乳(用于加工牛初乳粉时除外);每批劣货色均应随附原件以证明该批产物合适相关。输内地乳品是指用牛乳为次要原料加工而成、未获得注册的企业出产的产物不得输内地。按照相关法令律例和海关总署取出格行政区及生态局关于输内地乳品查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输内地乳品出产企业须经食物卫生署(以下简称食环署)核准或注册,均应连结卫生,以上内容若有更改、变换,食环署监视抽检并封识。应提前一个月向海关总署传递。输内地乳品的出产企业该当正在海关总署注册,海关总署通知布告2025年第137号(关于输内地乳品查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通知布告(一)《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平易近国进出口商品查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在食环署的监视之下持续合适内地食物平安相关法令律例和尺度要求。